协 会 通 讯
第2期(总14期)
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江苏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 秘书处 2011年2月20日
江苏省乡镇企业家协会
本期要目
【宏观经济】
国务院出台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退税或再降
【本会动态】
今年本三会重点工作安排
【会员风采】
律政先锋,永担道义
――记本会常务理事、江苏刘万福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万福
【法制园地】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可行性
【供求信息】
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招商
【宏观经济】
国务院出台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
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1月28日,国务院出台《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以下简称国发4号文件,文件可从本会网下载)。
国发4号文件共提出八个方面的政策:一是财税政策。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自获利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二是投融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适当支持;通过现有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资金和政策渠道,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中小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创业。三是研究开发政策。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引导作用,大力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四是进出口政策。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需要临时进口的自用设备,经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确认,可以向海关申请按暂时进境货物监管,其进口税收按照现行法规执行;支持企业“走出去”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推动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出口。五是人才政策。加快完善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人民政府可对有突出贡献的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级人才给予重奖。六是知识产权政策。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依法到国外申请知识产权,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请财政资金支持;全面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政策措施,将软件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七是市场政策。八是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享受政策优惠。
“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退税或再降
据悉,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正在研究进一步加强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限制,酝酿再次降低和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
据消息人士透露,正在研究中的降低出口退税率的种类仍以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两高一资”产品为主,而且很可能会涉及到去年没有调整过的新种类的产品,具体的商品还有待最终决定。税率具体调整的幅度还在讨论中,但是总体降低的幅度应该不会太大。目前各部委的研究已经基本成形,什么时候能形成正式文件,还比较复杂,需要综合考虑今年年初我国的出口表现等因素,平衡多部委的意见。
进一步取消或降低其他“两资一高”产品的出口退税,已经是大势所趋。据悉,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形成了涉及资源类产品出口税率的战略性报告。在此份报告中,包括稀土等稀有金属;钢铁、石油、煤炭等黑色金属;镍、钼、钨等有色金属;太阳能多晶硅等原材料,以及水资源和森林资源等领域的整体战略,已经基本形成。在未来,会选择合适的时机,按照可控和渐进的原则,分步实施。
【本会动态】
今年本三会重点工作安排
今年,“本三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引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转型升级为中心,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合作,加强与社会中介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提高协会服务能力,为会员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1、加强政策的推进落实工作。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三个文件,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帮助和引导会员企业学好用好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掌握了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切实发挥好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
2、继续做好培训工作。加强培训的组织协调能力,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衔接好今年专题培训计划,做到选题、师资、培训人员三落实,高标准地完成全年的专题培训任务。组织开展高管人员培训,选择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授课,举办专题讲座,帮助会员企业开拓思路,提高管理水平。
3、组织开展经贸考察活动。围绕省内南北产业转移,组织开展苏南苏北产业对接活动;围绕发展东西部经济合作,组织到中西部地区开展经贸考察活动;围绕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境外经济技术考察活动,帮助会员企业开拓发展空间,开辟经营领域,拓展国内外市场。
4、积极开展融资服务。加强与省内商业银行、担保机构的合作,组织银企对接活动,帮助会员企业解决资金困难。积极与有关机构开展合作,帮助有条件的企业上市,推广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或集合票据,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5、加强与其它社团的合作。继续与中国现代企业江苏网合作,同时加强与省内主流新闻媒体的合作,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会员企业和企业家的知名度。继续与刘万福律师事务所合作,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维权服务活动。加强与省有关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合作,开展一些受企业欢迎的服务活动。
6、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协会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协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办好《协会通讯》和协会网站,扩大信息量,及时传递信息。
【会员风采】
律政先锋,永担道义
――记本会常务理事、江苏刘万福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万福
在江苏律师界,刘万福的大名无人不晓。他从业20年来,用扎实的功底、丰厚的业绩,以及律政先锋的襟怀和修养树立起一个以维护法律尊严为天职,以奉献社会为己任的优秀律师形象。
一、竞放律政光芒为真理。在刘万福律师办理过的各类案件中有多个轰动全国的经典案例,对促进社会的法治和进步起到积极的意义,因而备受瞩目。
2000年,刘律师不畏权势,成功代理了公民黄某被某市公安局三名警察刑讯逼供致死索赔案,不仅为被害人申了冤,还为被害人亲属争取到近25万元的国家赔偿金。
2001年,刘律师帮助原告将没有及时出诊的“120”告上了法庭。这一场官司带来的社会意义远大于官司本身,其诉讼体现了较好的社会价值,使社会公众受益,这正是原告诉讼的社会意义所在。作为建国以来的第一起状告“120”特种行业的索赔案,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社会经纬》两档栏目及上海东方卫视《律师视点》等众多媒体都对本案予以极大关注。
在刘万福代理的民事案件中,还有一场维护妇女权利的特殊官司在中外法学界、性学界引起了巨大反响。南京某单位的自卸车在倒车时将张先生撞倒,治疗后无法进行正常的夫妻生活。刘万福在了解案情后,说服王女士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的幸福去讨公道,并得到胜诉。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家杨立新教授称此案判决为最富人性化的判决。该案被中国检察学会评为2002年度最有影响的十大民事案件之一。这一特殊个案不仅推动了我国法治人性化的进程,更从一个侧面向世界展示了中国人权的进步。
二、开拓律政新途为创新。2004年8月,刘万福律师的业绩被《中国律师》杂志全面报道;2005年12月,刘万福律师被江苏省司法厅和江苏省律师协会联合授予“江苏省十佳律师”光荣称号;2006年12月,在经历国家办律师所,合伙人办律师所之后,刘万福大胆创办了南京地区第一家个人制律师所――江苏刘万福律师事务所。经过三年多的稳健探索,2009年刘万福受全国律师协会邀请在第八届全国律师论坛上发表“论个人制律师事务所的战略战术”的演讲。
三、播撒律政阳光为普法。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担负着普法的使命,刘万福把普及法律知识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工作。多年来,他经常受邀在江苏电视台、江苏广播电台、江苏法制报等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解答法律难题,讲解法律知识,宣传法制理念。2008年,江苏省法治办公室举办“江苏省行政执法人员知识总决赛”,他参与协办并担任评委。2009年8月,他撰写的“发挥科学规划在法治城市中的作用”一文在《2009年法治江苏高层论坛》获奖并做大会发言。2010年1月,他担任副主编编写的《大义精诚-中国当代经典案例》一书,由台海出版社出版。美国著名大律师艾伦·伯格评价:“这是一本展现全新职业理念的中国律师案例图书,它注重告诉读者的是,你的第一项律师工作应当如何去做才会取得最佳效果。”自2002年以来,刘万福兼职为东南大学、南京政治学院等高校学生讲授法律专业课程,长期义务为军队战友提供法律帮助和为部队广大官兵举行法律讲座。
四、铸就律政辉煌为责任。谈起职业与事业的关系时,刘万福说:“我做律师的目标不是赚钱,而是要成就事业。”他认为,律师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正直、正义和智慧的化身,应该严格要求自己,朝这一目标努力奋斗。作为律师,首要的是负有社会责任感,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当事人遇到问题找律师,就像病人找到医生一样,渴望得到律师的帮助,以度过难关。律师在案件中偶然不负责任或失误,对于当事人来说就可能是百分之百的失败和痛苦。因此,对待每个当事人都应该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办理每一个案件就像办理自己亲人的事情一样,这才能全心全意地投入。只有进入到忘我的工作状态,并深入理解法律精神,负有社会责任感,才能将律师职业作为一项事业来做,才能真正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摘自《金陵画报》2010第11期)
【法制园地】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可行性
我们知道,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企业法律风险分为外部环境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对于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由于其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予以杜绝。但对于企业内部法律风险,其引发因素是企业自身能够掌控的,因而成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重点。企业内部法律风险的引发因素包括:企业的设立行为、决策行为、管理行为、生产行为、经营行为,通过健全制度、理顺流程、完善表单、规范文本,完全可以避免。那么,对众多中小企业来说,甚至对一些大型企业来说,防范法律风险需从基础工作做起。
(1)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必须强化企业领导人和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企业领导人的法律风险意识,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关键。相当部分企业领导人的法律风险意识仍然滞后,在决策时往往忽视或者轻视了法律风险的存在,更注重于速度和效率,结果是不但达不到决策的预期目标,而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危害,导致企业走向衰落、倒闭。企业员工由于工作岗位的不同,发生的法律风险原因和结果也不尽相同。所以,对不同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有针对性地培养不同的法律风险意识。只有企业领导人和全体职工都建立起了法律风险意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才可能减少和避免发生潜在的法律风险。
(2)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必须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内容。企业必须根据自身参与市场竞争的内外部环境,对涉及法律风险的重要事项,以企业规章制度的形式对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对于企业规章制度,应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适时作出相应的修改,保证企业规章制度合理合法并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3)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必须根据企业实际抓住工作重点。不同类型的企业,在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中,有不同的工作重点。比如生产型企业与销售型企业,在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中,前者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管理以及技术创新与保护等工作重点,后者更加注重合同管理、客户资料的保密和销售网络的完善等工作重点。在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过程中,企业必须结合实际抓住工作重点,才不会避重就轻,造成顾此失彼。
(4)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必须保证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虽然每个企业不可能都按照《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建立起健全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但是必须要拥有高素质的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保证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保证。
(5)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必须加强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同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也是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关键环节。只有加强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切实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才能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6)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还需要重视和加强企业间交流与合作。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与其他企业不但是竞争对手,也是合作伙伴,相互间应建立起稳定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彼此取长补短,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本会常务副会长、苏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庆祥)
【供求信息】
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招商
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以下简称“西港特区”)是红豆集团旗下的江苏太湖柬埔寨国际经济合作区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柬埔寨国际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的经济特区,是企业走出去国际发展的最佳投资平台。“西港特区”位于柬埔寨唯一的国际港口城市西哈努克市的西南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紧靠四号国道,离西港国际机场3公里,离西哈努克深水港12公里,离柬埔寨首都金边210公里。
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总体规划面积11.3平方公里,首期开发面积5.28平方公里,总投资额3.2亿美元,以纺织服装、机械电子、高新技术产品为主导产业,同时集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商贸区、生活区为一体。特区内自建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热电厂、医院等基础配套设施。
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是中国商务部首批境外经贸合作区之一,也是首批通过国家商务部、财政部考核确认的境外经贸合作区之一。该项目受到包括中柬两国政府首脑等高层领导的高度关注。2010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柬埔寨访问与洪森首相会谈时就支持“西港特区”建设发展交换意见,一致表示支持“西港特区”建设发展,通过加快推进“西港特区”建设,完善法律法规,明确优惠政策,提供高效便利服务,吸引更多外资。洪森首相称“西港特区”是柬埔寨外来投资的模范。2010年12月16日,洪森首相到红豆集团视察,当场表示对“西港特区”建设积极提供支持。“西港特区”享受两国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柬埔寨规定:入驻“西港特区”的企业,其进口的生产设备、建材、零配件、及用于生产的原材料等百之百免征进口税;企业投资后根据产品种类可享受最多9年盈利税的免税期;利润用于再投资免征所得税;产品出口免征出口税,无外汇管制,外汇资金可自由出入;无土地使用税。我国规定:中国大陆“走出去”企业享受政府提供的贷款贴息、投资前期补贴等对外专项资金支持。(江苏太湖柬埔寨国际经济合作区投资有限公司。招商热线:(0510-66868888-5968/8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