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官方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协会通讯

协会通讯2014年第3期(总51期)

添加时间:3/17/2014 11:14:16 PM 浏览次数:705

协 会 通 讯

 第3期(总51期)



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江苏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 秘书处    2014年3月20日

江苏省乡镇企业家协会

 

 

本期要目

【宏观经济】

  国务院出台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国家工商总局通知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今年国家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

  国家将征收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会动态】

本会在响水滨海两县举办专题培训班

本会组织部分副会长走访新鸿联集团

【会员风采】

红豆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蒋锡培会长论未来商机

 

 

 

 

【宏观经济】

 

国务院出台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最近,国务院下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一)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问题,另行研究决定。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未修改前,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已经实行申报(认缴)出资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鼓励、引导、支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积极研究探索新型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
  (二)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企业在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

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

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三)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可以自行或者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
  (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工商登记数字证书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提供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服务保障。电子营业执照载有工商登记信息,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大力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二、严格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市场秩序
  (一)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以企业法人国家信息资源库为基础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示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企业按照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和获得资质资格的许可信息;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和获得资质资格的许可信息可以按照规定在系统上公示。公示内容作为相关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公示系统管理,建立服务保障机制,为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二)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的市场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进一步推进“黑名单”管理应用,完善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限制为主要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建立健全境外追偿保障机制,将违反认缴义务、有欺诈和违规行为的境外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并严格审查或限制其未来可能采取的各种方式的对华投资。
  (三)强化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明确政府对市场主体和市场活动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责,区分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的界限。尊重市场主体民事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商登记环节中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股东与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因工商登记争议引发民事纠纷时,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救济。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履行民事审判职能,依法审理股权纠纷、合同纠纷等经济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依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者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办理工商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充分发挥刑事司法对犯罪行为的惩治、威慑作用,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履行职责,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
  (四)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作用。扩大行业协会参与度,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监督、约束和职业道德建设等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履行出资义务和社会责任。积极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强化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监督。支持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等组织通过调解、仲裁、裁决等方式解决市场主体之间的争议。积极培育、鼓励发展社会信用评价机构,支持开展信用评级,提供客观、公正的企业资信信息。
  (五)强化企业自我管理。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涉及公司基础制度的调整,公司应健全自我管理办法和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监事的监督作用,强化主体责任。公司股东(发起人)应正确认识注册资本认缴的责任,理性作出认缴承诺,严格按照章程、协议约定的时间、数额等履行实际出资责任。
  (六)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要加强对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行为的监管,大力推进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执法,加强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强化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能范围内的监管职责,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升监管效能。
  (七)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规划、建设、国土、房屋管理、公安、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

 

      国家工商总局通知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最近发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通知提出,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据此,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今年国家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

为减轻外贸企业负担,促进出口稳定增长,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近联合下发通知,决定2014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通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对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通知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定,落实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国家将征收企业范围内

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已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会动态】

本会在响水滨海两县举办专题培训班

2月18日至20日,本会分别在响水和滨海两县举办了两期专题培训班,旨在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经营水平和管理素质。两期培训班的主题是《新形势下中小企业发展与职业化管理的机遇暨挑战》,两县共有300多人参加培训,取得了较好效果。为办好这两期培训班,春节之前本会秘书处与两县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进行联系,两县的有关领导非常重视,并以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经信局联合发文的形式下发通知,要求相关方面做好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两期培训班的主讲老师陈鹏龙教授,是中国企业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办公室副主任,高级企业管理咨询师,曾荣获“中国管理咨询行业品牌建设十大杰出人物”称号,对企业管理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培训班上,陈鹏龙教授阐述了企业管理的本质和企业管理体制的核心,全面讲授了企业的根本在于人才。好的人才要具有“三性一感”的特质,即:“主动性、创造性、独立性,责任感。”主动性,是人才的第一特征。人才,都是在行动上非常主动的人,不满足现状,总想改善,总想做事,不等不靠。创造性,就是不循规蹈矩,不抱守残缺,不顽固不化,善于发现新事物,善于创造“新理念、新思路、新制度、新模式、新方法、新工具、新商品、新领域、新客户”。独立性,不依赖领导,不依赖他人,自己想办法,自己研究问题,自己解决问题。责任感的体现就是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事情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团队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责任感的自觉,就是成熟的标志。“三性一感”的标准,使企业明确了“选、育、用、留”人才的思路。

陈鹏龙教授还突出讲述了企业“四大管理”的重要性:   

自我管理——提升你的影响力;员工管理——提升你的领导力;工作管理——提升你的执行力;组织平台管理——提升你的管理体系建设能力。强调企业管理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有战略,才有组织结构。有组织结构,才能定职能。有了职能,才能定岗位。定好岗位,才能做岗位描述和评价,设计薪酬才有根据,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而目标管理贯穿着整个体系,它的前提是确定了管理流程,通过目标管理进行考核,然后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分配与奖惩。参加培训的人员普遍感到此次培训贴近实际,听得懂,用得上。

 

本会组织部分副会长走访新鸿联集团

3月11日,本会常务副会长彭正志、夏红玲、副会长王娟、王蒨、杨秀英等走访本会副会长单位新鸿联集团。新鸿联集团董事长、本会副会长周金清对几位副会长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进行了热情接待,先后带着大家参观了新鸿联集团家具展示馆和灯饰展示馆,介绍了新鸿联集团的发展历程。新鸿联集团创办于1969年,至今已有45年历史。集团现有土地900多亩,厂房面积60万平方米,员工5000多人,制造业总资产10亿元,净资产5亿元。集团旗下共有控股、参股子公司18家,产业涉及灯饰、家具、线缆、家电、房地产五大行业,并形成了完整的产业供应链。集团年销售收入达20亿元,出口创汇1.2亿美元。新鸿联集团秉承“以诚相待、以信相交、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优良的服务、优厚的回报,先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照明行业十大最具竞争力企业”、“江苏省著名商标”等多项殊荣,其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制造规模和赢利能力等四个方面处于业内领先地位。现在新鸿联集团正向核电灯饰、特高压电缆等方面拓展,集团将通过未来几年的不懈努力,使之成为中国灯饰、家具行业最具规模的企业,并成为行业潮流的引领先行者。听了新鸿联集团发展历程的介绍,几位副会长为鸿联集团在周金清董事长带领下几十年一步一个脚印,不畏艰难,扎实发展的经历所感动,表示要学习新鸿联集团实业报国的精神。

 

【会员风采】

红豆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每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都会吸引公众关注,作为年销售额400多亿元的红豆集团,其掌门人周耀庭家族是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的常客。然而,如果留心,周耀庭家族的财富排名始终靠后。与此对应,其家族掌管的红豆集团却发展迅猛,即便在发生国际金融危机的2008年,红豆也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

一边是企业的快速发展,财富不断上升,一边是企业掌管者个人财富增长缓慢。这种有悖常识的现实为何发生在红豆集团和周耀庭家族身上?不了解情况的人,可能会产生各种猜想,但如果了解红豆集团的股权结构和企业秉持的“共同富裕”的理念,便会知晓其中的原因。

红豆的股权是开放的,并非周耀庭家族单一持股。红豆集团现有500多名股东,他们与周耀庭家族一起,共同持有企业股权。也就是说,在红豆集团的财富分配中,不是周耀庭家族一家独揽,而是以股权开放的形式,将财富分散了。也正因此,外界所见的是,红豆集团的企业财富快速增长,但掌管企业的周耀庭家族财富排名却始终排在靠后的名次。

周耀庭(红豆集团董事局主席)和周海江(红豆集团总裁)常说,财散人聚,财聚人散。他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拥有财富当然是好事,但拥有财富与怎样支配财富并不是一个概念。赚钱是一种能力,花钱是一种境界。这种境界体现人生态度和社会责任。

2012年9月23日,红豆集团党委书记总裁周海江收到一封信。写信的是个名叫梁友乾的一线员工,他说:“自从到红豆集团打工,每月都能按时拿到应得的工资,现在,他和妻子每月有8000元的工资,供儿子上学和父亲看病。如今父亲的病已经好多了,儿子也考上了重点高中,生活越来越好,越来越幸福,这一切都离不开红豆集团。感谢红豆集团给了自己的一切。”

这是红豆集团员工的心声,也是红豆“产业报国、共同富裕”的企业宗旨的体现。周海江常说:“企业首先要做好自己的本分”。所谓“企业本分”,就是让每一位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如何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红豆采取了给股份、送年金等多项制度性安排。红豆开放股权,而非少数人持股,现有500多名股东。对于高级人才,红豆实行年金制。除此之外,红豆还将工资增长制度化,使工资增长形成长效的制度安排。企业每年定期为员工增长工资,在红豆,这项制度被称作“红豆员工收入倍增计划”。此外,红豆还将实行“员工职业规划”,这其中的核心就是全员竞争上岗,给每个人公平参与竞争机会,彻底打通员工向上流动通道。上至公司经理,下至车间管理人员,均实行竞争上岗,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员工都可以报名竞争。通过全员竞争上岗,真正实现了人人机会平等,从而使每个人都能获得在不同岗位中垂直流动的公平机会。职位提升了,收入自然上升

红豆集团通过给股份、送年金、工资增长制度化、全员竞争上岗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使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真正落到实处,“产业报国、共同富裕”的企业宗旨成为每位员工可感可知的现实。红豆集团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使员工与企业“共同富裕”,此中意义不言而喻。从微观层面,于企业而言,不断提高员工工资,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是实现企业和谐、增强员工凝聚力的重要基础。从宏观层面,在当前形势下,提高职工工资,对解决财富和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刺激国内消费和拉动经济增长,以及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都具有重要意义。不难想见,如果每一个企业都像红豆集团这样做,将释放出多么巨大的消费能量。

 

蒋锡培会长论未来商机

江苏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远东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蒋锡培最近就未来商机谈了一些看法。

蒋锡培说:十年前或许你绝对想不到今天苹果会风靡全球;十年前,或许你绝对想不到淘宝会创造那么多奇迹;十年前,或许你绝对想不到的事情很多……。每一个企业必须有能力及早预见未来,以便采取必要的行动掌握刚浮出水面的商机。这就需要有领导力的企业家能够看得远,见事早。

蒋锡培认为:未来各个行业都有很多机会,各个企业都可以在细分市场上做得最有特色,甚至可以脱颖而出,发展成行业巨头。

无论哪个行业,未来的机会就在于“做精”。比如远东在电缆行业中做的电缆网、电缆买卖宝、电缆材料交易所。互联网在这种传统B2B领域是有机会的,中国线缆企业做到全球最大也还是有机会的。未来互联网是非常重要的,像马云、马化腾等,他们通过竞争相互促进,最后不只是把自身企业缔造成数一数二的商业帝国,而且促成了整个社会商业生态的革命性发展,而不仅仅是一个行业的发展。

其次,今后企业兼并重组的数量和规模会成倍增长。企业家不一定要始终亲自去经营企业,如果能把企业运营成上市公司是好事;如果不能上市,也可以考虑被上市公司并购,被最好的企业并购也是把企业经营好的一种选择。未来不会只是非上市公司被上市公司并购,上市公司互相之间的并购也会成为常态。而对于非控股股东来说,只要投资正确,投资后不事经营就获取利润也是一个趋势。

再次,未来要发展,选择合适的标杆很重要。以前远东的电缆产业只生产电缆,以全球最大的线缆企业作为标杆,但是标杆也就六七百亿的年销售规模,做了几十年上百年了,销售利润也只有一两个百分点。现在,西门子、ABB、还有施耐德等行业相关的系统集成服务商,目前有6000亿左右的年销售规模,销售利润要达到7-8%,所以现在远东学习的标杆是这些,远东电缆要成为全球能效管理专家。

蒋锡培认为,未来商机中极其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讲品质。要有恒心和毅力把产品做到极致,把服务做得让消费者更满意,并且不断超越消费者期望,才能赢得市场。现在有很多公司希望一成立就赚钱,这固然没有错,但还是应深谋远虑,从更长远的观点来考量。商业环境在不断改变,企业不能牺牲他人利益、牺牲国家利益来满足自己的需求。未来商业再也不能不讲质量,唯“最低价中标”是瞻,历史将会以事实告诫人们,这些最终毫无疑问是行不通的。为什么我们愿意花五倍、十倍的钱买国外的东西?这是因为它们有性能更可靠、使用更放心、环保更优良的价值所在。以电缆为例,当下有些单位采购时追求“最低价格”,最好低3%甚至低15%,结果买了这样的产品,最后给用户的都是隐蔽工程,问题发生了再开膛破肚把它扒出来返工,这绝对是劳民伤财、且违背环保要求,这种现状如果不改变,发展是无法持续的。

(以上摘自《无锡民企通讯》)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8号河海大厦二楼              邮编:210024

网站:www.jsa-sme.org                 E–mail:jsnpec@sina.con

电话:025-83750941,83750942,83205664           传真:025-83205664

会长办公室电话:025-83205664 本会法律顾问咨询热线:025-66602683,13905180823

      


                                   

编辑:张从军 许慷联        校对:茅庆如 朱丽    河海大学印刷厂印刷

打印
主办: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江苏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 江苏省乡镇企业家协会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8号河海大厦2楼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电话:025-83205664 83750941 83750942 传 真:025-83205664 邮箱:Jsnpec@sina.com
版权所有: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苏ICP备12011549号-1 技术支持:chem960化工网 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