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会 通 讯
第6期(总54期)
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江苏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 秘书处 2014年6月20日
江苏省乡镇企业家协会
本期要目
【宏观经济】
国务院出台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李克强总理: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
国办下发支持外贸稳定增长意见
【本会动态】
全国部分省市区中小(民营、乡镇)企业协会
合作交流会在湖北宜昌举行
本会组织部分副会长进行健康体检
【调查研究】
规矩做事的亿万富翁――童锦泉
【法制园地】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之二
【宏观经济】
国务院出台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最近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要从我国国情出发,积极借鉴国际经验,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三是处理好风险自担与强化投资者保护的关系。四是处理好积极推进与稳步实施的关系。
《意见》提出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强化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职能。壮大主板、中小企业板市场,创新交易机制,丰富交易品种。加快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增加证券交易所市场内部层次。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建立小额、便捷、灵活、多元的投融资机制。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
《意见》提出完善退市制度。构建符合我国实际并有利于投资者保护的退市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并严格执行。支持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在确保公众投资者权益的前提下以吸收合并、股东收购、转板等形式实施主动退市。对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实行强制退市。明确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标准和程序。逐步形成公司进退有序、市场转板顺畅的良性循环机制。
《意见》提出规范发展债券市。完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制度。发展适合不同投资者群体的多样化债券品种。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制度。丰富适合中小微企业的债券品种。统筹推进符合条件的资产证券化发展。支持和规范商业银行、证券经营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合格机构依法开展债券承销业务。
《意见》提出培育私募市场。建立合格投资者标准体系,明确各类产品私募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和面向同一类投资者的私募发行信息披露要求,规范募集行为。对私募发行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特定数量的投资者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产品。按照功能监管、适度监管的原则,完善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私募集合理财产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各类私募投资产品的监管标准。依法严厉打击以私募为名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完善扶持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体系,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中小微企业。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完善围绕创新链需要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意见》提出扩大资本市场开放,便利境内外主体跨境投融资。扩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范围,提高投资额度与上限。稳步开放境外个人直接投资境内资本市场,有序推进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资本市场。建立健全个人跨境投融资权益保护制度。在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范围内,逐步放宽外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制,完善对收购兼并行为的国家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制度。
李克强总理: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部署落实和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会议认为,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是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对于降低经营成本、激励投资创业,意义重大。会议确定,一是正税清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把暂免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依法将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项目并入相应税种。二是建立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所有收费纳入清单,对外公开,接受监督。清单外的一律不得收费,清单内的逐步减少数量。三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需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实行目录管理。严格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收费。四是新设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必须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企业负担举报和反馈机制,严查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
国办下发支持外贸稳定增长意见
为支持外贸稳定增长,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着力优化外贸结构
(一)进一步加强进口。继续深化外贸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自动进口许可货物种类。加快培育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进口贸易集聚区对扩大进口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支持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扩大国内短缺资源进口,合理增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必要的一般消费品进口。结合淘汰落后产能,赋予符合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原油进口和使用资质,扩大原油进口渠道。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
(二)保持货物贸易稳定增长。做强一般贸易,提高一般贸易在货物贸易中的比重,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支持拥有知识产权、品牌、营销网络、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产品出口。提升加工贸易,修订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商品目录,完善加工贸易政策,创新加工贸易模式,加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力度,形成沿海地区转型升级、内陆地区有序承接的新格局。发展其他贸易,扩大边境贸易。
(三)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充分利用现有专项资金政策,加大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支持。逐步扩大服务进口。结合“营改增”改革范围的扩大,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服务出口。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服务贸易扶持力度,支持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
(四)发挥“走出去”的贸易促进作用。加快推进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企业采取绿地投资、企业并购等方式到境外投资,促进部分产业向境外转移。采取综合措施,支持企业开展重大项目国际合作和工程承包,带动中国装备、材料、产品、标准、技术、服务“走出去”。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品牌、技术和生产线等并购,提高国际竞争力。
二、进一步改善外贸环境
(五)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方法,提高海关查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区域性通关一体化试点,推行通关作业无纸化,加快通关速度。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受理,全面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实现口岸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共享。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程序,减少出口商品检验的商品种类。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六)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预警、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防止恶性竞争,努力营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建立外贸企业信用记录数据库,惩戒失信,打击欺诈,促进外贸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七)加强贸易摩擦应对。积极支持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加强贸易摩擦应对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经济贸易、国际法律专家的作用。加强贸易摩擦应对工作总体协调和部门合作,努力减轻贸易摩擦对我企业发展国际贸易的消极影响。完善贸易救济立法,依法开展贸易救济调查。
三、强化政策保障
(八)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人民币汇率形成中的作用,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避险产品,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
(九)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加快推进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推动人民币对其他货币直接交易市场发展,更好地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十)改善融资服务。进一步拓宽进出口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继续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外贸企业的金融支持。积极发展融资租赁。完善中资金融机构全球授信管理,加强与重点行业出口企业合作,稳步将供应链融资延伸到境外。
(十一)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加大对品牌产品、服务贸易、国际营销网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进一步增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经营主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发挥外汇储备委托贷款平台等作用,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成本。
(十二)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负担较重地区的补助力度,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适时扩大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同时,加大打击骗退税力度。
四、增强外贸企业竞争力
(十三)支持各类外贸企业发展。加快外贸生产基地建设,推动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变。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为小微企业出口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民营、中小外贸企业发展。引导外贸企业结构调整、兼并重组、提质增效,加快形成有核心竞争力的跨国企业集团。
(十四)创新和完善多种贸易平台。加快国际展会、电子商务、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等贸易平台建设。扩大“市场采购”方式试点范围。出台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措施。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商品市场、专卖店、“海外仓”等各类国际营销网络。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五)进一步提高认识。外贸发展不仅对稳增长、保就业至关重要,而且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外贸形势,兼顾当前和长远,采取果断有力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外贸企业信心,促进进出口平稳增长。
(十六)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外贸工作,顾全大局,积极作为。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对外贸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服务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形势需要和本地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形成政策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限要求。商务部要派出工作组,宣讲政策,加强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本会动态】
全国部分省市区中小(民营、乡镇)企业协会合作交流会在湖北宜昌举行
6月12日至13日,全国部分省市区中小(民营、乡镇)企业协会合作交流会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会议由湖北省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祠金主持,会上,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建新致辞,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黎力介绍湖北省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江苏、浙江、、黑龙江、河北、辽宁、山东、内蒙古等省市区中小(民营、乡镇)企业协会分别介绍各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及协会工作开展情况。会议还就如何开好明年合作交流会进行了讨论,明年合作交流会由辽宁省中小企业协会承办,建议明年合作交流会要围绕一个专题,请一两个省协会作专题发言,同时要让参会的企业家多表达意见。本会于登和会长及吴光治、梁兴保、俞志伟、吴科副会长等一行14人参加会议。
本会组织部分副会长进行健康体检
5月中旬,本三会组织部分副会长在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关爱企业家们的健康,定期组织体检,是本三会多年坚持的一项工作。本次检查发现一些企业家心脑血管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在此我们提醒企业们要注意饮食健康、加强锻炼,减少应酬,心态平和。
【调查研究】
规矩做事的亿万富翁――童锦泉
2014年全球亿万富豪榜上,上海长峰集团董事长童锦泉以27亿美元排在中国十大房地产商第九名。他的行商理念是尊重事实,讲究逻辑,光明正大地做生意。
金融是一种思维方式
童锦泉1955年出生于江苏省启东市江夏镇一户生意人家,父母在当地开杂货铺,兼做蜡烛加工。他在家里九个兄弟姐妹当中排行老七。受制于那个年代的教育资源局限,童锦泉仅上了五年小学便辍学。停学后,他拿着父母给的20元“创业基金”当学徒,做篾匠。一年半下来,除了每天上缴母亲5角生活费,他还净赚了50元。拿着这笔钱他买了一箱蜜蜂,开始第二次创业――养蜜蜂。三年后,一箱蜜蜂变成了十箱蜜蜂,他把十箱蜜蜂卖出,赚了360元。专职养蜂前后7年,他共赚得5万元,有创业的初始资本。
上世纪80年代,包括体育用品在内的社会商品短缺,童锦泉用5万元购买机器和工具,制造乒乓球板、羽毛球拍、篮球、排球、护膝等各类运动产品和健身器材,纵然产品销路好,却难有现成的融资渠道扩充规模。
童锦泉说服当地砖瓦厂厂长,把未来3年生产出来的砖瓦以15万元的价格提前卖给当地农民,再把这笔钱借给他,他同意支付15%的年利息。他遂以这笔“私募基金”购置机器,把生产出来的产品作为期货卖出去归还借款。在他看来,金融是一种思维方式,只要把事物具有合理性,即使没有银行,私募基金或期货市场这些制度安排,还是有成功的可能。办厂13年,童锦泉生产的体育用品市场份额占全国的5%,完成了400万元的资本积累。
从“买卖房屋”到“价值拥有”
1992年初到上海,童锦泉经中介介绍,以93万元购入3套房子,岂料1个月后他就以120万元出手,净赚了27万元。这是童锦泉从当学徒以来最轻松快意的一笔投资收益。之后的一年半里,他通过房屋买卖赚得2000多万元,积累了一些经验,打算购买地块,正式进军上海的房地产市场。
上海彼时恰逢浦东开发和旧城改造,童锦泉曾坐在锦江饭店顶层旋转餐厅,一下午转了好几圈俯瞰观察地形,然后找人买地形图,做测算,他则穿街走巷访问住户。“哪些地段最破旧、住户最密集,家里有没有马桶”等等,他都一一记录下来。
自1995年的徐汇衡园项目开始,童锦泉对其投资的所有项目,从物业选址、规划设计、材料选择、工程管理、租户招商到经营管理都亲自执行,因此他熟知商业地产开发运作的每个环节。
起初几年,长峰以联合开发、向建材商以户换料来盘活资金购地盖房,主要通过买卖差价来赚钱。后来,童锦泉秉承选址、规划和成本控制这三大商业地产核心价值,把战略调整为“价值拥有”,即开发商建造物业之后自己持有并经营管理,和中国多数开发商滚动式开发(售卖建好的楼盘换取资金,再转而购地建楼)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童锦泉说,价值拥有可使集团的财务结构稳健,现在极少负债。
转战新加坡资本市场
2011年,正当中国房地产高歌猛进时,童锦泉却对中国国内投资踩了刹车,思考集团未来的方向。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全会召开,鼓励中国企业以创新方式扩大对外投资。
童锦泉参与过商业地产的整个运作过程,知道自己最擅长做什么,也明白自己需要为现有的资产作一些分散重置。因此他选择了自己最了解的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把它当做分散投资的一个产品。他说:“社会给每个人公平的机会。中国正在以自己的方式不断变化和试验,只要你肯努力,无数的偶然将成为必然。”
虽然Reits在公开市场交易,但童锦泉强调,他不是来炒股票的,Reits和股票不一样,是资源型投资产品,安全性好,投资期限也长,最适合高净值人士长期投资,相信未来会有中国投资者喜欢这样的产品。他看的是Reits后面的物业,分析租约结构、租金是否有增长潜力、租房质量、物业交通位置和重置成本等等。他说“我其实是来买物业买租约的,而且这个物业有专业的团队负责投资管理,我负责收收租金就好了。”
20多年开发住宅和商业物业,在外界看来,中国房地产企业从购地到物业的建成销售,当中多个环节需要企业和政府打交道,难免会联想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复杂关系。对此,童锦泉表示,自己经商45年,过程中从未碰到过因为没有向政府官员输送个人利益而被为难的事情,更没有被政府官员索要过什么。他说:“所以我要通过你们堂堂正正地告诉世界:在中国,不采取不正当的方法,也可以做成生意。”
童锦泉还说:“只要有合理性,符合商业逻辑,我就会坚持。当年有的建设技术规范没有很明确的条文和条款,我就会去找英国、香港和日本的规定当作例子,去游说政府参照执行。”他认为,自己的行商理念是尊重事实,讲究逻辑,光明正大地做生意。童锦泉说:“从1955年到现在,这件事确实客观地发生了。一个中国兄弟依靠自学,规矩做事,也能赚到钱。”
【法制园地】
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控之二
劳动力,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可或缺的社会资源,对劳动者的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我们在为企业提供服务时发现有些企业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在解聘员工,调岗调薪,内部处罚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意识不够,甚至还参杂老板个人的随意性,往往导致企业很被动。上次我们从招工环节总结了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防控问题,现在再从用工环节给大家介绍企业如何防控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问题
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企业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实际用工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
企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如果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常是劳动仲裁委或法院审理企业与劳动者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依据,因此,企业规章制度的完善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至关重要。但是企业的规章制度,在作为依据之前必须是合法的、有效的、具体的、可执行的。达到以上条件,首先,制订规章制度时,必须是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合法通过并向劳动者公示;其次,规章制度必须是具体可执行的,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企业必须可以拿出具体的规章制度来应对该项争议;最后,该规章制度不能与现行的法律发生冲突。
关于企业如何证明劳动者已知道规章制度的问题,企业可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明确地写在劳动合同当中,或者在给职工送达规章制度时让职工签字,或组织职工学习规章制度并写出学习心得留档等。
二、劳动者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的义务
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一项重要义务,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企业没有履行这一义务导致的结果或者说风险,不但包括被劳动监察部门强制补办、补缴、罚款,还包括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负担劳动者大额的伤病医药费等。
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是企业以社保补贴替代社保费、试用期和事实劳动关系期间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不按照劳动者实际工资水平缴纳社保等情况。这是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可以理解。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一旦劳动者因此诉至劳动仲裁或者法院,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是肯定的。
为了降低风险或者说减少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我们对企业提出以下建议: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个人原因不愿意缴纳的,单位一定要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明确的约定。如果单位每月以社保补贴的形式对劳动者给与了补偿,那么在工资条上或者财务上一定要体现出来,并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这样,即使劳动者因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诉至仲裁或者法院,企业这方也不会为此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社保补贴这部分也可以要求劳动者返还。
三、劳动保护
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很多,除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有详细的规定,很多法律法规专门对劳动保护进行规定,比如《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等,涉及到劳动保护制度包括:生产设备和作业场所安全卫生保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劳动安全保护监察制度、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企业都需要了解和把握。
四、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准确的说是劳动合同到期前30天,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去留应当作出明确的表示。继续留用的,及时办理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不再留用的,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如果是劳动者一方不愿意继续续订的,企业一方应当要求劳动者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内容可以多样化,比如劳动者自己提交辞职报告,或者是单位出具劳动者不愿续签合同的证明,由劳动者签字确认等等。这样可以防止劳动者离职后出尔反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续订以及如何续订,原则上由单位和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法律的一些强制性规定,是企业在处理续订劳动合同问题时必须要注意的。注意不到或者违反了这些规定,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后果。
(一)到期应当续订的2种情形:一是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伤被确认伤残等级五、六级的,除非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和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劳动者仍然继续留在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的,法律上视为双方继续以原条件履行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和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果到期未续订,在超过1个月未满1年时,用人单位除了应当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外,还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合同到期后满1年未续订,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栏稿件由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阎静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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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从军 许慷联 校对:茅庆如 朱丽 河海大学印刷厂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