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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6/1/2017 1:18:06 PM 浏览次数:1068

 苏经信综合〔2017〕342号

 

 

  

各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财政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规〔2017〕5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单位围绕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四方面组织项目,并于6月5日前上报。现将《通知》(附件1,网址: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6/c5657745/content.html,)转发给你们,就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组织申报。项目分评审和招标两种方式组织,其中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等项目采用评审方式组织,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类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组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具体要求另文通知。对于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等评审类项目,各市要精心组织,对照《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任务汇总表》,指导企业认真编制项目申报资料(详情见工信部网站);对于工业强基招标类项目,各市要认真组织好本区域具有竞争力、有项目实施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密切关注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官网等网站另行发布的招标公告,并按附件3的有关要求,做好投标准备工作,并按时送达标书。

  二、材料报送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需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填写“企业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见附件2)。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类项目的申报材料(含各市请示文件、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5份,附电子版,详见工信部要求),请各市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行文于6月1日前上报省经信委审核。工业强基类项目的投标文件材料,请按招标公告要求编制并由各市经信部门行文于6月9日前上报我委,我委再予审查推荐。

  由于时间紧、项目内容多,本次项目申报采取“集中发文、分头布置、扎口上报”的方式,省经信委综合规划处负责总体布置和向工信部的扎口上报工作,各市明确1个处室负责扎口上报工作;具体每项重点任务项目的申报要求由省经信委相关业务处室补充布置和解释(具体联系人见附件4)。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

        2. 企业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3. 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申报要求

        4.项目联系处室及联系人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5月26日

  

 

 

 

 
 
  来源:江苏省经信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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