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
李克强:推进制造业提质升级
8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推动制造强国建设、持续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座谈会。
会上,李克强说,制造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中国经济要转型升级,要实现新型工业化,还是要靠做强中国制造。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制造业仍处在国际分工的中低端,大而不强等问题突出,推动制造业提质升级任务紧迫,这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部署,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中国制造2025”为抓手推动制造业提质升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
李克强指出,促进制造业提质升级要依靠创新发展。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抓住产品品种、品质、品牌等方面攻坚发力,积极开展国际对标,倒逼关键技术创新与突破,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加快中国制造从低成本竞争优势向高质量、高适用性优势转变,增强品牌意识,努力打造更多享誉全球的中国制造品牌。同时要高度重视管理体制创新,各类企业都要在这方面下功夫,要依托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平台,通过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促进企业研发、生产、经营模式变革,形成能灵敏反映市场变化的触角,提高创新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发展个性化定制生产,满足用户多样化需要。
李克强说,促进制造业提质升级要充分发挥我国人力人才资源丰富这个最大优势和潜力。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竞争需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加快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改革完善职业教育育人方式,建立有利于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的分配方式,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干创造环境,造就高素质的产业工人大军和不断追求卓越的企业家队伍。
李克强指出,要着力营造有利于制造业提质升级的环境。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削减不合理的前置审批和许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鼓励创业创新的生态。在落实好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的同时,进一步研究促进制造业升级的财税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丰富金融产品,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好融资、避险服务。
9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联合在常州市召开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现场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会上表示,中国的工业基础急需全面“补课”,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助力“小巨人”企业发力,从而加快工业向中高端迈进。
强化工业基础能力是《中国制造2025》明确的重要战略任务,工业强基工程是支撑制造强国建设的五大工程之一。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在现场会上指出,强化工业基础能力是增强我国工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我国经济与产业自主、安全,实现工业由大变强的必由之路,意义重大,任重道远。
常州作为“智造名城”,其工业强基工程建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丁纯在现场会上介绍,从2013年至今,常州共承担工信部工业强基项目10个,项目数量在全国地级市中排名第二,共获扶持资金1.7亿元。10个工业强基项目共取得专利193项,其中发明专利104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30项。
“目前,我们是制造大国,还不是制造强国。”辛国斌在会上强调,“与制造强国建设的客观要求相比,我国工业基础不牢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观。”针对中国工业基础不牢的局面,辛国斌进一步指出,首先在发展理念上,中国还存在“重主机轻配套、重攻关轻应用”的问题;其次在政策措施上,“关键瓶颈多、四基投入少(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简称‘四基’)”的矛盾依然突出。
“既然明确了打造制造强国的目标,我们就要准确把握提升工业基础能力的主要任务。”辛国斌具体解释道,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突破发展,实施十大领域四基“一揽子”重点突破行动;二是开展重点产品示范应用,实施重点产品和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三是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建设一批试验检测类和信息服务类公共服务平台;四是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企业专注细分领域,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十家产业集聚区;五是推进“四基”军民融合发展,切实发挥军地两个优势,实施“四基”军民融合发展联合行动。
会上,辛国斌就此总结了实施强基工程的基本经验,他表示,首先我国必须坚持自主创新与对外开放相结合,明确自主创新的基础和主体地位,发挥开放合作的加速器和放大器作用,加快实现我国工业基础的全面补课、局部反超。其次是必须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同时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动员优势资源集中攻克难题。最后是必须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发展相结合,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突破,面向工业基础全局,引导全社会加大投入,推动工业基础水平整体提升。
【会员风采】
9月9日,中共十七大至十九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红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兼CEO周海江应邀出席2017中国500强企业高峰论坛,并在第一单元平行论坛“党建引领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上作主题发言。民营企业如何在党建的引领下做强做优做大?周海江谈了红豆集团的做法。
“党和国家鼓励我们干什么,我们就要去干什么。我们的机遇从哪里来?要从党的方针政策里面找。”周海江认为,党建之所以能够引领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是因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就是我们最大的机遇”。红豆集团的发展实践证明,企业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离不开党建工作。多年来,红豆集团一贯坚持“听党话、跟党走,走大道、走正道”的发展理念,以党建促发展、以发展推党建,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企业的发展优势,探索出了现代企业制度 企业党建 社会责任“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一核心三优势”的红豆党建经验和“一融合双培养三引领”的红豆党建工作法。
“一核心三优势”的红豆党建经验。就是要把企业党组织定位于企业“政治核心”,从而在三个方面发挥企业党建工作的作用,即把党的方针政策转为企业的机遇优势,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的人才优势,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和谐优势。发挥好党建工作在企业的政治引领作用,可以很好的弥补民企存在的决策不准、人才不足、人心不齐的“三大先天性不足”。
首先,党的方针政策是最大的机遇,党的方针政策集中了全党智慧,最具科学性、全局性、前瞻性和导向性;其次,党组织是企业最大的人才库,党组织在培养、选拔、使用人才上有完整方法,党员队伍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优势,德才兼备者是企业最可靠的人才;第三,党的理想信念、群众路线和思想工作方法,最能激励人、团结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队伍,推动企业实现持续发展。
“一融合双培养三引领”的红豆党建工作法。“一融合”目的在于把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紧密融合一起;“双培养”,是指企业党员与企业人才的双向培养,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的人才优势;“三引领”则是以党建工作引领先进企业文化、引领构建和谐企业、引领履行社会责任,从而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和谐优势。
首先在引领先进企业文化方面,红豆把党的核心价值观作为形成优秀企业文化的源泉,确立了一系列企业文化理念;其次在引领构建和谐企业方面,充分发挥党群组织作用,健全关爱帮扶制度,增强员工幸福感;第三在引领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注重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积极帮贫扶困、热心公益,多年来集团捐款捐物超3亿元。
红豆集团作为较早成立党委的民营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党务组织的全面有效覆盖。目前,集团共有党员1300多名,二级公司有3个党委、9个党总支,三级企业有近百个党支部,并在柬埔寨西港特区设立了中国民企首个境外党支部。集团党委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平均每年接待全国各地的参观学习者3万余人次。
波司登时尚体验引领品牌升级
9月8日,第十九届江苏国际服装节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拉开帷幕,400多个国内外优质品牌、特色小镇、产业集群盛装参展。波司登集团携旗下全品类都市生活服饰品牌BOSÍDENG(可简称:“波司登多品”)、“轻商务时尚男装”波司登男装新品闪耀登场,以全新时尚体验和科技创新“智造”展现品牌的多面性,塑造了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品牌江苏、时尚江苏”的新风标。
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政隆开幕式后视察波司登展厅。波司登集团执行董事、副总裁,波司登男装总经理高晓东向吴省长汇报了波司登深化“三品战略”、推进转型升级的新成绩。得知波司登企业服装板块年营收超百亿元,并规划了用三个五年计划打造“千亿级”企业集团的发展目标,吴省长非常高兴,他勉励波司登要抢抓国内市场消费升级和中国企业“走出去”发展的新机遇,学习借鉴国际上优秀品牌的先进经验,做强品牌、做精产品,把波司登发展好,为江苏服装产业转型升级作出贡献。
随着消费理念的升级和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人们不再满足于只购买一件产品,而是追求和认同这个品牌所倡导的生活理念。勇立时代变革潮头的波司登深谙产业生态变化之道,2017年明确将“温暖、品位、贴心”确定为品牌的核心价值,倡导有品位有温度的生活方式。同时,围绕品牌、商品、传播、渠道、终端五大板块推进新品牌定位的逐步落地,传递时尚美感和简约、自信的品牌个性,创造温暖人心的生活体验。
在消费升级和品牌转型狂飙突进的进程中,传统店铺已难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要求,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品类消费选择以及售卖生活方式的多品类集成店逐渐成为消费者的新宠。波司登紧跟市场变革和消费需求升级步伐,全新打造四季全品类都市生活服饰品牌BOSÍDENG,将时尚、舒适和功能有机结合,为都市人提供日常穿着解决方案。
BOSÍDENG蜕变于波司登的优势羽绒品类,又不止于羽绒,在潮流和品味上为消费者提供了多种选择,合理的价格搭配时尚的款式,满足当代都市人的一站式购物需要,悦享漫步都市的时尚节奏。同时,精心设计和装修的店铺为都市人提供了具有休闲功能的购物场景,懒人沙发、家居饰品、VIP休闲区等精致而又随意,让顾客感受到更多的人文关怀,成功营造了一个个集潮流、生活、零售为一体的艺术空间。
波司登男装则依托波司登集团雄厚的资源与实力,通过国际化的品牌包装和运作手法,全面提升产品品质与品牌形象。波司登男装已建立了根据顾客实际需求快速反应的“拉式补货”制度,实现有效供给,降低库存;实施了便于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便于品牌触及市场、快速反应的“联营”模式,与合作伙伴实现风险共担、利润共享;推行了目标明确、高度透明、量化赋权的销售运营“阿米巴”模式,让员工与企业成为“精神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目标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实现业绩递增、利润提升;推出了独具匠心、注重“健康舒适”生活的功能性产品,实现引领时尚,满足消费。
高晓东认为,服装领域的消费升级绝不是一味地价格“加码”,而是品牌升级、品质提升、品种升级,让消费者真正品味到时尚生活的质感。他表示,推进“三品战略”建设是江苏服装深化供给侧改革的关键,用户的需求是驱动品牌升级和商业创新的根本动力,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波司登始终保持着对生活品质的执着追求和对市场变化的敏感反应,坚持以满足消费者及内外部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业务模式、组织模式和管理模式,夯实核心竞争力,打造具有时代精神和时尚品质的民族品牌。
作为服装领域罕有的具备“国民品牌”气质的企业,波司登正秉承品牌初心,借助“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 ”带来的时代红利,专注创新驱动、渠道升级和价值实现,布局战略转型和产业链协同,不断引领和创造新的市场消费需求,实现品牌升级和价值重塑。
南京越博公司获省级质量标杆企业
经过各市县(区)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8月31日省经信委在网站对2017年江苏省“质量标杆”名单进行了公示,本会副会长单位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获省级质量标杆企业。
德威新公司创新研发高压电缆新材料
8月29日,在上海举办的2017年度 “电线电缆创新材料及应用”高峰论坛上,德威新公司产品经理涂必东受邀出席会议,并做《高压电力电缆绝缘/屏蔽材料解决方案》的主题报告。
涂经理的主题报告分为四部介绍:德威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介绍、高压交流绝缘材料解决方案、高压交流屏蔽材料解决方案、超高压直流绝缘/屏蔽材料进展。
据介绍,目前,江苏德威新材料拥有自己的技术研发中心,拥有技术研发团队6个,研发人员30余人。中心配有完善的研发、中试及检测设备。研发中心联合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电力科学研究院、东南大学等多个科研院所及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为公司产品的技术创新提供了全方位保障。
江苏德威新技术研究中心拥有授权发明专利27件、国家重点新产品5项、国家火炬计划3项、省高新技术产品29项、省新产品鉴定15项、省重点新产品2项、省级科技支撑项目、省优秀新产品各1项。
据了解,目前国内的高压交流绝缘材料解决方案还处于发展初期,电缆高压交流绝缘材料市场主要是被北欧化工和陶氏化学两大化工巨头占据,基本占据国内市场的80%左右,其他包括日本的NUC、韩国的LG等。
德威新材料在高压交流绝缘材料解决方案的研究思路是选取替代目标产品,进行实验室分析,选取国内外通用LDPE树脂进行大量基础数据收集,从洁净程度、分子量分布、支链程度等进行微观性能分析。同时,与国内外化工企业合作开发性能合格的树脂基料,通过系统的配方体系研究,最后进行生产工艺研究,隔离的净化室处理技术。会上,涂经理介绍了高压绝缘材料的技术标准,并进行了具体的专业性分析,分析了高压绝缘材料的基体树脂研究和工艺特性研究。
高压交流绝缘材料的洁净度是最关键的技术指标,但受国内上游水平限制。基材永远是最主要的影响因素、生产的整体工艺流程设计、净化处理技术及过程控制,另外在配方方面最主要的工作是抗焦烧特性,相较于国外,国内缺乏抗焦烧产品,目前国内市场并未有此类产品,因此配方体系的搭配优化产品的抗焦烧特性将是未来德威新材料努力的方向。
据涂经理分析,高压交流屏蔽层的作用主要是改善电缆内部电场的径向分布以提高绝缘层的电气强度,减少应力集中对于电缆绝缘层造成的破坏,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绝缘层的温升,保护主绝缘。生产高压交流屏蔽层的半导材料的基体树脂的选择有三种:EEA、EBA、EVA。对于混炼工艺,导电材料的分布和分散问题是混炼的关键。高剪切会破坏导电材料的结构从而影响产物的电气性能,低剪切不利于导电材料的分散,须采用柔性剪切来平衡二者。
目前,超高压直流方案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北欧体系,即聚合物体系,是通过聚合物改性来进行直流电缆,控制它的空间电核的产生;另一个是日本的金属氧化物体系,通过添加金属氧化物的粉体来抑制材料的空间电核的产生。
德威新材料分析了国外12种的粉体进行改性研究,粉体添加量较少。德威新材料高压电缆材料产品概况:110kV交流电缆用绝缘/屏蔽材料已经批量化供应。220kV交流电缆用绝缘/屏蔽材料已经批量化生产,客户试料中,2017年完成电缆生产,2018年与辽宁电网公司合作完成挂网运行试验。±500kV直流绝缘/屏蔽材料配方开发完成,2017年上半年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预计2018年完成电缆制造,2019年通过预鉴定试验。
未来,德威将坚持创新驱动,持续稳步发展,为向线缆质量转变,向品牌转变贡献更大力量,为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法制园地】
全国人大新修定的《中小企业促进法》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进行了修订。修定后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现将全国人大新修定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登载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条 国家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长期发展战略,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
第四条 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国家劳动用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社会保障、资源环境、质量标准、知识产权、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 国务院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全国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相应的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
第六条 国家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统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定期发布有关信息。
第七条 国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
第二章 财税支持
第八条 中央财政应当在本级预算中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九条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向小型微型企业倾斜,资金管理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条 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遵循政策性导向和市场化运作原则,主要用于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促进创业创新。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
第十二条 国家对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等优惠政策,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第三章 融资促进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当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高效、公平地服务中小企业。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环境。
第十五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应当制定差异化监管政策,采取合理提高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在其业务经营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和支持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推动中小银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应当设立普惠金融机构,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国家推动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
地区性中小银行应当积极为其所在地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第十八条 国家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利用多种方式直接融资。
第十九条 国家完善担保融资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担保融资。
第二十条 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时,其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及付款方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第二十二条 国家推动保险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分散风险、补偿损失需求的保险产品。
第二十三条 国家支持征信机构发展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征信产品和服务,依法向政府有关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商业机构采集信息。
国家鼓励第三方评级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评级服务。
第四章 创业扶持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宣传资料等形式,为创业人员免费提供工商、财税、金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咨询和公共信息服务。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第二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投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十七条 国家改善企业创业环境,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中小企业行政许可便捷,降低中小企业设立成本。
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建设和创办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孵化基地,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服务。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城乡规划中安排必要的用地和设施,为中小企业获得生产经营场所提供便利。
国家支持利用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生产经营场所。
第三十条 国家鼓励互联网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技术、开发、营销、推广等资源,加强资源共享与合作,为中小企业创业提供服务。
第三十一条 国家简化中小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实现中小企业市场退出便利化。
第五章 创新支持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中小企业按照市场需求,推进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
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依法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国家完善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第三十三条 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环节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创新生产方式,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和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项目实施。
国家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防科研和生产活动。
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的有关行业组织参与标准的制定。
第三十五条 国家鼓励中小企业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规范内部知识产权管理,提升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鼓励中小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保险;减轻中小企业申请和维持知识产权的费用等负担。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划、用地、财政等方面提供支持,推动建立和发展各类创新服务机构。
国家鼓励各类创新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研发设计与应用、质量标准、实验试验、检验检测、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技术、产品升级。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拓宽渠道,采取补贴、培训等措施,引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帮助中小企业引进创新人才。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大型企业等创造条件向中小企业开放试验设施,开展技术研发与合作,帮助中小企业开发新产品,培养专业人才。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支持本单位的科技人员以兼职、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等形式到中小企业从事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报酬。
第六章 市场开拓
第三十八条 国家完善市场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营造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三十九条 国家支持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建立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稳定的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服务外包、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协作关系,带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的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
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除外。
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政府采购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性贸易措施、产品认证等方面为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出口提供指导和帮助,推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国家有关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开展进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境外市场。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中小企业提供用汇、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便利,支持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开拓国际市场。
第七章 服务措施
第四十三条 国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跨部门的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及时汇集涉及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无偿服务。
第四十六条 国家鼓励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培训与辅导、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信用服务、市场营销、项目开发、投资融资、财会税务、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法律咨询等服务。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安排资金,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十八条 国家支持有关机构、高等学校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及生产技术等方面的人员培训,提高企业营销、管理和技术水平。
国家支持高等学校、职业教育院校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中小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实践基地,支持职业教育院校教师和中小企业技术人才双向交流,创新中小企业人才培养模式。
第四十九条 中小企业的有关行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诉求,加强自律管理,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开拓市场等提供服务。
第八章 权益保护
第五十条 国家保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小企业财产及其合法收益。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专门渠道,听取中小企业对政府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改进。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应当公布联系方式,受理中小企业的投诉、举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调查、处理。
第五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依法开展管理工作,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检查,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参加考核、评比、表彰、培训等活动。
第五十三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中小企业有权要求拖欠方支付拖欠款并要求对拖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中小企业收取费用,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不得向中小企业摊派财物。中小企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有权拒绝和举报、控告。
第五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不得对中小企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对中小企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中小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加入社团、接受指定服务;严禁行业组织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应当依法进行,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同一部门对中小企业实施的多项监督检查能够合并进行的,应当合并进行;不同部门对中小企业实施的多项监督检查能够合并完成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合并或者联合检查。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八条 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使用效果的企业评价、社会评价和资金使用动态评估,并将评价和评估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截留、挤占、挪用、侵占、贪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参加考核、评比、表彰、培训等活动的行为,违法向中小企业收费、罚款、摊派财物的行为,以及其他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调查研究】
中国企业500强榜单展示:新钱正在崛起的路上
本月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榜单向我们展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企业群像。如果用新产业、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来界定新钱和旧钱,或许可以说,旧钱依旧统治世界,但新钱正在崛起的路上。
这份榜单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相比2002年,2017年中国500强入围门槛增加了13倍。如果考虑到从2002年到2016年,中国经济总量增长了6倍多一点,可以说,这是中国经济奇迹最好的注解。这份榜单见证了中国加入WTO之后商业力量的勃兴与成长。毫不意外的是,大企业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变迁的主引擎。
这是整合的力量。无论其原始动力来自政府还是市场。即以央企为例,从2003年国资委成立至今,央企数量从196家到98家,几乎少了一半。对“影响力、带动力”乃至“行业前三”的追求,一度成为兼并重组的强大推力。过去几年崛起的“国家公司”,则成为新常态下央企整合的样板。统计数据显示,中共十八大以来,国资委完成了18组34家企业的重组。这一趋势同样适用于其他企业,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从500强企业整体来看,2017年有148家企业实施了1497次兼并重组,上一年只有688次。
可以肯定,成功的整合不会是简单的“1 1”,整合之后,企业可能获得新的基因,也可能实现基因裂变而重塑竞争优势。就此而言,这些整合展示着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进程,是供给侧改革的一部分。它们有可能是我们“熟悉的陌生人”——我们无法再用旧眼光或者惯常的标准去定义和分类它们。它们已然摆脱了旧钱的范畴,正在成为崛起的新钱的一部分,市场肯定会对这些企业进行价值重估。当然对所有这类企业来说,如何在拥有庞大身躯的同时依然保持灵活,始终都是一道容易出错的必答题。
当然这不是新钱崛起的唯一路径。如果拿中国500强企业和美国500强企业做个比较的话,也许观察的角度会更多。比如2017年美国财富500强榜单上不仅有信息革命时期诞生的百年老店——可以称为那个时代的“新钱”,也有最近30年崛起的科技公司。如果我们看最赚钱的50家公司,有金融机构,但它们并不具有统治力,人们的目光更容易聚焦于苹果、谷歌、高通和吉利德这样的公司,尤其是在经历了一场金融危机之后。可口可乐、沃尔玛、宝洁与摩根大通、高盛都成为最赚钱企业,对我们的暗示也许更多。同样值得一提的是,美国500强中最赚钱的是刚刚发布了iphoneX的苹果公司——第一部苹果手机面世正好是十年前。
中国500强利润最高的20家企业中只有三家科技类企业,即阿里巴巴、腾讯和华为。6家最赚钱的银行总利润超过1万亿元,而245家制造业企业一共赚了5493.10亿元,差不多是6家银行利润的一半。这当然体现为整体的差距,甚至可以认为这是中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反映。不过答案也不尽然如此。我们以为,某种程度上,这也映射出新钱与旧钱的距离。或者说,创造性破坏的能力——一种企业家精神主导下的自我革命。
如果考虑到中国整个改革开放的历史还不到40年,这样的对比并不公正。从过去16年中国500强迭代的榜单中,我们足以感受企业家精神带来的强大冲击力。这份榜单清晰不过地显示,一旦思想的解放最终带来生产力的解放,一旦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中国企业家能够创造怎样的奇迹。这是华为、阿里巴巴、腾讯和京东正在讲述的中国故事。这些故事没有画上句号。
有理由相信,这一波创业浪潮将带给我们更多的可能性。我们因此可以更为乐观地说,新钱正在崛起的路上。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乃至AI等正在改变旧的逻辑和传统,当我们将企业家精神看做这个国家最具有力量的东西,赋予其更多的能量,我们一定可以让新钱崛起的更快一些,我们会在新的500强榜单上看到更多陌生的名字,它们也是奇迹的缔造者。在这些奇迹的背后有一种坚定的信仰,就像乔布斯曾经说过的那样,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种信仰具有神奇的力量。他终将让我们看到改变,看到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