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官方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要资讯

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4月开始,您做好准备了吗?

添加时间:1/11/2018 1:46:57 PM 浏览次数:847

  对于成立没多久的小微企业,高新企业(以下简称“高企”)似乎是可望不可及,或者说有小微企业的创业者认为“我的企业才刚成立,前几年都会处于亏损的状态,不用交企业所得税,所以还没必要申请高企。”其实,高企的价值不只是在减免企业所得税,更多的是体现企业的研发水平和财务的规范程度,这对小微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很大的意义。

 

  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2018年4-5月、7-8月

 

  企业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相关申报手续,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8条)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4步)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百分制,企业达到70分以上即可通过。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8个)

 

  一、电子信息;

 

  二、生物与新医药;

 

  三、航空航天;

 

  四、新材料;

 

  五、高技术服务;

 

  六、新能源与节能;

 

  七、资源与环境;

 

  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详见商务部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两免三减半”(取消)。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价补助不分面积大小,龙华新区320W(100%配套),宝安区320W(100%配套),其他区域均160W。

 

  (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七)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如:龙华新区(高新复审10万)、龙岗(高新复审10万)各20万,宝安10万,南山区10万,福田区20万(高新复审5万),光明新区、罗湖、坪山、盐田30万。

 

  (八)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九)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十)高新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十一)高新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

 

  (十二)深圳市每年从债券发行总额中拨出20%的额度给符合发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十三)在2008-2020年,深圳将建成500万-6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十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十五)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任何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中小企业信息网)

 

  法律依据

 

  1.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国科发火〔2016〕195号《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打印
主办: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江苏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 江苏省乡镇企业家协会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8号河海大厦2楼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电话:025-83205664 83750941 83750942 传 真:025-83205664 邮箱:Jsnpec@sina.com
版权所有: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苏ICP备12011549号-1 技术支持:chem960化工网 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