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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无锡市4个开发区试点“证照分离”

添加时间:5/4/2018 10:06:40 AM 浏览次数:842

  中国江苏网5月3日讯 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就得为它们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昨从市审改办获悉,市政府印发了《无锡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5月1日起,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证照分离”改革。

  根据《方案》,试点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向国家、省级、无锡市和所在市(县)区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的100 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备充分的市场自由竞争条件、通过行业协会等自治组织能够实现自律管理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可直接开展经营活动;政府需要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信息并以此为线索开展跟踪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改为备案管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经现场验收、样品检测等实质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经营行为且风险可控的,由行政审批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告知企业办理审批需提交的材料和不能取得审批的后果,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

  市审改办相关人士说,有些事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将通过公开行政审批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明确审查要求和时限等,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同时,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许可事项,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

  如果没有“严管”作保障,“宽进”会带来市场秩序的混乱。根据《方案》,在试点“证照分离”改革的过程中,各地各部门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逐项制定监管措施,充分运用协同监管、信用监管、风险防范、联合惩戒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如果审批机关发现企业未达到许可条件即开始经营的,取消其审批文件并纳入信用监管;如果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予以纠正或处罚,坚决防止审批与监管脱节,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惠晓婧)

  来源: 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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