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日前,省科技厅公布了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拟2018年度入库的企业名单,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地方审查推荐等程序,我市共有200家企业位列其中。
记者了解到,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以及在培育期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均将获得一定的资金补助。市科技局高新处处长杨玉坤介绍,为进一步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支持力度,今年扬州市财政局、科技局联合制定了《扬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推荐并进入省培育库的企业,每家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的支持,与省培育资金共同支持小微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入库企业需要哪些条件?文件规定,企业在我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等。(通讯员 柯季 记者 邱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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