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官方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

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添加时间:12/8/2018 11:14:24 AM 浏览次数:407

苏工信中小〔2018〕109号

 

各设区市、县(市)经信委(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381号)(见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从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组织推荐。各地同时推荐市县培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省推荐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库。

  二、推荐条件。企业需符合《通知》中明确的基本条件和重点领域,重点把握好量化条件:

  (一)连续经营3年以上。

  (二)2017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之间,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5项发明专利,或1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近2年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至少1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获得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1项以上。

  三、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填报《2018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各地经信部门行文上报推荐企业名单,并填报《2018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四、报送时间。请各地将推荐企业名单(正式行文)及电子版《推荐表》和《汇总表》,于12月13日前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对各地推荐企业进行初审,确定拟上报工信部企业名单后反馈各地,组织相关企业准备完整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推荐表》及相关附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勿需装订)、电子文档光盘(Word格式),于12月19日前报省工信厅。

  联系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  史文剑

  联系电话:025-86635069

  邮箱:WJ_SHI101@163.COM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通》

     2、《2018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表》  

     3、相关证明材料(供参考)

     4、《2018年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2月7日

 

 

   关于组织推荐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pdf 

 

 

  来源:江苏省工信厅网站 

打印
主办: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江苏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 江苏省乡镇企业家协会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8号河海大厦2楼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电话:025-83205664 83750941 83750942 传 真:025-83205664 邮箱:Jsnpec@sina.com
版权所有: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苏ICP备12011549号-1 技术支持:chem960化工网 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