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江苏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省经信委 省国资委 省质监局 关于江苏省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苏经信企信〔2017〕957号)工作要求,2019年我厅将继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现将贯标试点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1 . 江苏省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 . 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企业数字化建设有一定基础,成效比较显著,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3 . 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和融合创新示范企业、省级工业互联网和融合创新试点企业优先申报。
4 . 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经验的企业,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优先申报。
申报程序及要求
1 . 试点企业由所在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工信局推荐。试点企业原则上优先推荐省两化融合重点企业目录中的未贯标企业。
【注】2014-2018年期间已确定为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的企业无需重复申报,已通过贯标评定的企业不再试点。
2 .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9年6月21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申请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省工信厅两化融合推进处,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见联系人邮箱)。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3 . 申报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企业的指导,对其贯标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我厅将定期检查已列入省级和工信部试点企业的贯标进展情况,推动试点企业规范自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打造企业新型能力。
4 . 各申报企业可在两化融合服务平台(http://www.cspiii.com/)下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GBT 23001-2017)》参考学习。并在两化融合服务平台(www.cspiii.com/pg)江苏省评估分平台实现每年度的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整个贯标过程的重要参考。
5 . 申报试点企业应自愿分享试点工作经验和贯标案例。
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维亚 025-69652605
邮 箱:qyxxhc@163.com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05室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两化融合推进处)
【注】附件:
1:2019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2:2019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来源: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