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3日,省长吴政隆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3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以苏政办发[2020]17号文,正式出台《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进一步创新我省平台经济监管理念和方式,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包括20条具体举措,在全面贯彻国家《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省情实际细化举措、重在落实,逐项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可操作、可落实。第1至3条为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的相关举措。从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设置行业准入规定、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三个方面,提出规范放宽准入限制、优化准入条件等政策措施,和企业关注的“网络货运经营”等政策和相关部门提出的“一址多照”改革探索等举措。第4至11条为支持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聚焦互联网“+现代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创新创业”“+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六个重点领域,提出具有江苏特色的政策措施,并提出支持重点平台企业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发展。在政策谋划上,既注重在“规范”的前提下强调健康发展,如工业互联网行动、“智慧江苏”门户项目等都体现了江苏特色;又注重反映平台企业实际需求,如“灵活用工模式”等更贴近企业需求实际的政策举措。第12至17条为明确平台企业责任边界。从包容审慎监管、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和数据管理、数据共享等方面,重点强调“平台运营企业的主体责任”“以数据管数据”“建立安全评估机制”等相关监管机制。第18至20条为保障措施。从信用体系、平台载体、配套规则、国际交流、权益保护等方面,突出强调金融领域的互联网平台事中事后监管。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密切协作配合,切实解决平台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切实促进我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