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达首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泰州市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成功获批。泰州市成为全省承担综合试点的唯一城市,也是全国承担综合试点的三个地级市之一。
近年来,泰州市围绕《泰州市“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项目内容,在社会服务、医疗卫生、城市管理、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制定了2项国家标准、17项省地方标准及36项泰州市地方标准,开展了一批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建设。
此次试点将在泰州市现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基础上,梳理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将泰州市先进经验和做法总结提炼为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让市民享受到更加便捷、更加舒心的公共服务,提升百姓的幸福指数。试点时间为2年,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提供参考。
来源:泰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