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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苏工业互联网平台“强链拓市”专项行动合作平台的通知

添加时间:5/29/2020 3:31:04 PM 浏览次数:612

苏工信融合〔2020〕228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工业互联网平台“强链拓市”专项行动方案》(苏工信融合〔2020〕189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广云供应、云生产、云销售三大线上协作新模式,帮助企业找配套、拓市场,现组织开展“强链拓市”专项行动合作平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综合类平台

综合类平台需要具备围绕不同行业工业企业原材料和制成品的交易和生产需求,提供云供应、云生产、云销售服务能力。要求申报平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2019年度线上交易额(含线上撮合交易)达到100亿元以上;需具有良好的服务展示、智能搜索、产品交易、品牌推广与渠道优化、在线交流与培训、数据分析、企业信誉监管等功能,以及重点产业供应链云平台、C2M数字工厂解决方案;需拥有雄厚的行业资源及客户基础,严格的供应商资质审查机制等。
   
(二)行业类平台

行业类平台需要具备围绕特定行业工业企业原材料和制成品的交易和生产需求,提供云供应、云生产、云销售服务能力。要求申报平台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2019年度线上交易额(含线上撮合交易)达到5亿元以上;需具有良好的服务展示、智能搜索、产品交易、品牌推广与渠道优化、在线交流与培训、数据分析、企业信誉监管等功能,以及重点产业供应链云平台、C2M数字工厂解决方案;需拥有一定的行业资源及客户基础,严格的供应商资质审查机制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并已具备较强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电商平台运营实力水平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
   
(二)提交申报书

各申报主体依据自身平台特色,选择采购云模式、供应链云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数字化营销模式任一或多个方向进行申报(申报书详见附件)。请于6月12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报送省工信厅两化融合推进处。

三、评估遴选

省工信厅将聘请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估和遴选,依据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材料审核与初评、专家评审等环节,遴选一定数量的合作平台和首批十大重点合作平台。将组织江苏企业与平台开展对接合作,充分发挥平台在“强链拓市”方面的作用,支持平台企业在江苏业务做大做强。

联系人:王晓荣   025-82288061

邮   箱:690110013@qq.com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16室

 

附件“强链拓市”专项行动合作平台申报书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5月28日

 


 

附:关于组织申报江苏工业互联网平台“强链拓市”专项行动合作平台的通知

来源:省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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