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一)融合创新中心由省内企业牵头,联合相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机构、应用单位等共同组建(至少3家且必须含有应用单位),重点从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互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行业的融合创新。牵头企业与各参与组建单位需签订融合创新中心联合组建协议。(二)牵头企业为我省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互联网、区块链等领域龙头企业,2020年度相关业务收入应不低于1000万元。(三)融合创新中心组建其他要求参见《江苏省“数动未来”融合创新中心建设指南》。
来源: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