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信发〔2022〕528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信息消费重点领域优秀产品推广目录〉(2022年第二期)的通知》(苏工信信发〔2022〕356号)要求,经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60个优秀产品入围2022年第二期推广目录,现予公布。
附件:江苏省信息消费重点领域优秀产品推广目录(2022年第二期)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30日
附:关于公布江苏省信息消费重点领域优秀产品推广目录(2022年第二期)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工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