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消费函〔2022〕3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培育一批高端品牌,促进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分析研究,确定124家品牌为重点培育对象。
现将重点培育纺织服装百家品牌名单(2022版)印发你们,请与本地区重点培育品牌建立联系机制,跟踪掌握品牌发展情况;加强组织协调,为品牌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注重宣传引导,形成培育品牌、爱护品牌、享受品牌良好氛围;提高服务质量,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优势品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