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已正式出台文件,要求对所有使用省级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的企业或项目实施合同责任管理制度,即所有申请各类财政扶持企业发展资金的企业,在申报项目获批立项后,须填报《监督责任表》,以明确相关部门、企业和个人的责任,便于进一步加强控制、监督和审计、绩效考核等工作。
这份责任表包括项目申请时实际经济指标、项目完成后预期新增指标、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意见等方面的内容。
江苏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有关人士表示,此举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扶持企业发展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据介绍,江苏省财政厅将把《监督责任表》有关信息和企业申报材料纳入全省社会信用基础数据库的诚信记录,据此对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监管,并以此作为今后年度安排财政扶持企业发展资金的依据。对故意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将追回相关财政资金,按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企业或项目单位予以处罚,并在该省社会信用相关公共平台及相关经济主管部门网站上披露,同时取消其下年度的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资格。
(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