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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小微企业招用毕业生可给予社保补贴

添加时间:3/20/2013 2:53:54 PM 浏览次数:857

今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达53.2万人,就业总量压力依然较大。江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今天联合下发通知提出,今年将确保实现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0%以上。

为了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通知》明确,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年的全额补贴,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从2012年5月起至2014年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

此外,今年江苏还将购买5000个公益性岗位,有效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包括:基层公共卫生、基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基层民政、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等岗位,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江苏籍离校2年以内未实现初次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且符合相关困难条件认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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