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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营改增”对出口企业利好效应显现

添加时间:6/28/2013 1:45:43 PM 浏览次数:1013

江苏省国税机关认真落实增值税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和免税政策,“营改增”试点7个月以来,江苏省已经有71家企业向境外提供“营改增”零税率应税服务,享受免税的纳税人累计1117户次。截至目前,这些企业共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2.8亿元,申报免税销售额12.5亿元,免税额约3800万元。

据了解,为调整完善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促进服务贸易出口,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定“营改增”试点地区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并针对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政策涉及的认定、申报、审核和审批等各环节,制定了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

江苏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相比‘营改增’之前,江苏从事零税率应税服务企业不仅在出口环节享受免税,而且由于相应外购业务的所含税款允许抵扣。因此‘营改增’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增强了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作为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家研发中心,丰田汽车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主要为境外公司总部提供产品的设计、开发、实验和评价等研发技术服务。“营改增”以前,该公司境外研发收入享受免税,提供服务对应的外购货物、劳务所含税金计入营业成本。“营改增”以后,该公司向境外提供的研发收入享受免抵退税,提供服务对应的外购货物、劳务及服务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减应纳增值税,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税。丰田汽车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陈颖说:“‘营改增’至今,我公司已确认审批应退税款1165万元,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税收成本,公司在中国的投资赶上了好时机。”

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有效地推动了江苏对外研发设计服务业发展。统计数据显示,“营改增”试点以来,江苏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的企业申报免抵退税户数增长较快,申报免抵退税额也明显放大。最新数据表明,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的企业申报免抵退税户数增长较快,申报免抵退税额也明显放大。1月~4月,江苏共有48户企业申报(受理零税率应税服务户),比去年底增加20户,出口额增加8.5亿元,申报免抵退税额增加5100万元,国税机关已审核通过2800万元。

与此同时,除适用零税率的国际运输服务和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之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规定出口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如向境外单位提供的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等,基本上免征增值税。试点以来,出口应税服务免税规定已为江苏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减负3800万元,享受免税的纳税人累计1117户次,免税出口额约12.5亿元。

“营改增”对货物贸易出口企业利好效应初显。“营改增”后,部分现代服务业如研发服务、鉴证咨询、物流配送等服务项目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为出口企业提供了发展动力。由于货物贸易出口企业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中的“退税”份额会有所增加。以阿里斯顿热能产品(中国)有限公司为例,2012年该企业在申报免抵退销售额与上年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因为接受“营改增”应税服务增加了当期进项税额,使得当年实退税额较上年增长了0.5%。

另据统计,目前,江苏省共有17.7万户纳税人经确认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较试点初期增加61.4%。试点以来新增试点纳税人6.7万户。试点7个月来共计减税67.5亿元,减税面为96.5%。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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