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2022年底前,研究制(修)订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管理规范、工程规范及实施评估等六类生态环境标准项目100项。主要任务有: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制订《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土壤污染物筛选值及修复目标值》《江苏海域海水水质评价标准》等3项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制(修)订《铅蓄电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等26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