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官方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要闻导读

车购税法实施 10万元轿车税款可减少400多元

添加时间:7/11/2019 2:38:37 PM 浏览次数:504

        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正式施行,相比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政策体系,最显著的变化就是车购税税负有所下降。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车购税法新政规定,车购税计税价格中不再包含价外费用。以市场某款轿车为例,车价为10万元,价外费用为5000元。按原车购税暂行条例规定,该车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税款。那么,纳税人应交税款为(100000+5000)/(1+13%)×10%=9292.04元。现在,按车购税法新政规定,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即纳税人应缴税款为100000/(1+13%)×10%=8849.56元,不再包含价外费用,前后对比,车购税缴纳税款下降400多元。

         原车购税暂行条例规定,对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来进行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计征车辆购置税。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解释,在税务系统数据库,每种车都有最低计税价格。车购税法实施前,如果购车的发票价格低于系统的最低计税价格,则不按发票金额征税,按系统内最低计税价格计税。如果高于最低计税价格,那就按发票实际金额征税。

         而7月1日施行的车购税法则取消了以最低计税价格计征税款的规定。纳税人购车时,按照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计算应纳税额。举例来讲,车购税法实施前,某款车最低计税价格为15万元,因4S店促销打折,该车实际成交价格为13万元,那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130000/(1+13%)×10%=11504.42元,低于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算的15000元,因此购车人最终需缴纳车购税款15000元。7月1日车购税法实施后,直接取消了最低计税价格,购车人只需按实际成交价格缴纳11504.42元税款,相比之下税款降低了近3500元。

         但是,取消了最低计税价格并不意味着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计税价格可以无限制降低。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车购税法规定,若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税务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同时,税务部门也将充分发挥价格监控机制作用,做好取消最低计税价格后车购税的风险应对工作。

         来源:南京日报

打印
主办: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江苏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 江苏省乡镇企业家协会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8号河海大厦2楼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电话:025-83205664 83750941 83750942 传 真:025-83205664 邮箱:Jsnpec@sina.com
版权所有: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苏ICP备12011549号-1 技术支持:chem960化工网 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