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官方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要闻导读

全力战“疫”,我国推出五条惠企税收政策

添加时间:2/8/2020 10:39:39 AM 浏览次数:44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7日对外联合发布公告,推出五条惠企税收政策。一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三是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四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五是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来源: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

打印
主办: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江苏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 江苏省乡镇企业家协会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8号河海大厦2楼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电话:025-83205664 83750941 83750942 传 真:025-83205664 邮箱:Jsnpec@sina.com
版权所有: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苏ICP备12011549号-1 技术支持:chem960化工网 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