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全面取代2008年颁布实施的《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成为全国首部规范电力事业发展全过程的地方性法规。
2008年颁布实施的《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对推动江苏电力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该条例已实施十余年,其内容仅涉及电力建设保护、电力设施保护和电能保护,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电力发展主要矛盾已由解决电能短缺问题向满足安全、低碳、优质、高效的能源供应与服务转变,原《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已不能适应新时代电力事业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废旧立新,十分必要。
《江苏省电力条例》共7章66条,包括总则、电力规划、电力建设、电力生产运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法律责任、附则。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在立法理念、适用范围、业务领域和主体权责方面都发生了质的变化,体现了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立法思路。在立法理念方面,回应能源变革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将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作为电力事业发展的目标要求;在适用范围方面,由原先的电力保护扩展至电力规划、建设、生产运行、供应使用各环节,贯穿电力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业务领域方面,适应并适当超前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综合能源服务发展等新业务领域作出规定;主体权责方面,由原先着重强调外部主体保护电力设施责任,转变为规范政府、电力企业、用户等社会各方权责,更加全面和立体。
《江苏省电力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促进江苏电力事业改革创新和转型发展,提升全社会综合能效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和电力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法律保障。
来源: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