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官方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要闻导读

江苏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延长至年底 减负20亿

添加时间:7/7/2020 3:51:19 PM 浏览次数:423

为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帮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江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将江苏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将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预计下半年将再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负近20亿元。

来源:新华网

打印
主办: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江苏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 江苏省乡镇企业家协会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8号河海大厦2楼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电话:025-83205664 83750941 83750942 传 真:025-83205664 邮箱:Jsnpec@sina.com
版权所有:江苏省中小企业协会 苏ICP备12011549号-1 技术支持:chem960化工网 免责条款